最近,Fangshan地区人民法院实施法官未能找到该地区对销售合同提出争议的人的处决。该案的申请人中的女士与被告,北京大豆产品公司,徐和刘合作。 2022年9月,法院裁定,这三名被告必须支付超过130万元的负责人,但三年后,这笔款项尚未完全付款。在实施当天,法官去了大豆产品公司,发现金融室的门被锁定,印章损坏了,没有人在房间里。法官试图联系公司的头部,但没有人接电话。在这段时间里,一个人说公司的一名雇员在见到Ehecection法官后迅速关闭了工厂大门。法官说,民事判决已经发生,公司处于正常生产和运营状态,但其义务S没有实现,并且有可能隐瞒和预防实施。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法官发现公司经理正在另一座建筑物休息。面对法官的询问,经理孙子说,他刚刚到达公司,并不了解很多事情。后来,执行法官打电话给XU的名片。尽管接听电话的人不是Xu自己的,但他认识他。此后不久,Xu Moumou致电。在电话期间,法官清楚地告知徐不建议避免责任,并且应尽快支付违约付款。尽管经理孙坚持认为没有人进入金融室,但执行法官在过去六个月中仍然找到了购买文件和相关材料。最后,公司的负责人与郑女士结束了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