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法治在线节目报道了河南原阳粮户的经历。这些粮农销售小麦100多吨,收入28万元。然而,这笔钱刚存入他们的账户,就被贵州警方以涉嫌诈骗为由冻结。此时,小麦被收粮者收走,导致当事人面临“钱财两失”的问题。节目播出后,孙先生、全先生等人的银行账户被判定为该案嫌疑人,并未发生变更。这起案件始于2025年9月14日,河南新乡的孙先生在抖音平台上认识了一位自称“孙志伟”的网友,询问获取粮食的情况。交易并未立即完成,三方将就价格达成一致。 10月7日,买家再次联系孙先生,最终决定以1.22元的价格购买全先生的小麦。每斤。 10月15日,“孙志伟”的表弟受托去粮站检查小麦质量。 10月17日,对方转账28万元。在表弟“孙志伟”的监督下,他装了三卡车,共运走了小麦114吨。交易完成后,孙先生向全先生支付了全部货款。然而,10月20日,全先生发现28万元被贵州警方冻结。报案后得知,这笔钱涉及贵州的一起电信诈骗案。 10月30日,贵州警方收走了孙先生和全先生的银行卡,随后远阿朗警方将他们带到新乡,将他们带到河南的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孙先生说,警方告诉他,这笔钱是贵州受害人投资股票基金时骗取的钱,转入他的卡上的。经警方核实,其银行卡无查nged,他们恢复正常生活。本案中,孙先生、全先生的银行卡因涉及电信诈骗案28万元而被冻结。在电子欺诈案件中,人们会使用各种方法来洗钱,有时一些交易者会以正常商品交易的名义参与洗钱过程。当诈骗案件中的赃款流入正常经营的企业时,法律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追回。中国政法大学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史方指出,商人通过合法交易取得财产,符合诚信要求,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