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因为相信高利内部理财而被欺骗。谨防“
发布时间:2025-11-13 09:37
现实中,很多人因为信任学员的身份,相信“内部渠道”的“高回报”承诺,最终陷入财产损失的骗局。这种利用职业身份和熟人信任的诈骗行为,不仅侵犯了人们的财产权,而且攻击了社会信任的基础。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萨伊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诈骗案,为金融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周某某是某保险公司分公司的保险销售代理人。负责客户保单的售后服务,通过长期的业务往来积累了客户的信任。 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周某某利用该信托关系,通过两种方式实施诈骗:一是制作“内部理财产品”。他向客户承认,公司有专属的内部财务项目管理,并用“投资”的方式进行管理。他以“一万元每月返利百元”和“保本高息”为诱饵,吸引客户投资。为了取得信任,他还通过店铺制作公司财务凭证并发送给客户作为“投资依据”,并通过借款政策引导客户提取资金,然后将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上。二是为“借款”找借口,向客户承诺在网上高息贷款。周某某以“银行卡损坏、需要周转”、“缺乏营业资金”、“家庭出行所需资金”等为由,先后诈骗杨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12人,金额274万余元,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赌博和个人使用,2024年7月9日,周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25年,沙区检察院对刘某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周某某通过诈骗获取违法所得274.485万元,责令各受害人分别赔偿损失。目前,该案已作出一审判决。法官提醒,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职业身份和信任关系实施的金融诈骗案件。骗子精准博取公众对“专业人士”的信任,并利用“高智商”以“利息回报”和“内部渠道”为诱饵,设下陷阱,最终导致受害人财产受损。为避免此类诈骗,要谨防“熟人+高利率”的双重陷阱。面对保险代理人、理财顾问等从业人员推荐的“专属理财”和“内部项目”时,不要凭借身份或熟人背书而相信他们。注意“没有‘内部’”正规金融产品的“排他性”,高息承诺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信息必须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如果遇到“保本高息”、“返利快”等投资建议,应通过金融机构官网、线下营业厅等官方渠道核实产品真伪,不要轻信个人提供的凭证;在进行此类操作时保单借款、转账时,务必亲自确认,不要将手机、银行卡交给他人。遵循资金安全底线,保留大额资金完整凭证,资金划转时优先考虑金融机构的法人账户,向个人账户划转资金时需谨慎;理性对待投资收益,不要贪图远超市场正常水平的收益,避免因“贪图利润”而陷入欺诈陷阱。